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公告编号:2025-197号
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公告编号:2025-197号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经初步查验,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 2025 年12月3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,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桓仁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。
联系方式:024-488667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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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权利人(被继承人、遗赠人)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坐落 |
不动产权证号 |
登记申请人(继承人、受遗赠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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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子和 |
沙尖子镇影壁山村5组 |
60301170 |
张培林 |
登记机构:桓仁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5 年11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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