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  编号:桓不动产(2025)第 172号

作者: 不动产登记中心
 发布时间: 2025-11-03 09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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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 

编号:桓不动产(2025)第 172

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 2025 年 11月25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桓仁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
联系方式:024-48866778

序号

登记申请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坐落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面积

用途

备注

 

梁会义

宅基地使用权

五里甸子镇大镜沟村

210522107202JC00490F00010001

房屋:84.00

土地:200.00

农村宅基地

 

     登记机构:桓仁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
    2025 年11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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