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实施后,老百姓手中现有的证书是否需要更换?
答:不需要。各地不得强制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,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。对老百姓持有的旧证书要坚持“不变不换”和方便企业群众原则,即权利不变动,簿证不更换;依法办理变更、转移等登记工作时,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。
分享
答:不需要。各地不得强制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,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。对老百姓持有的旧证书要坚持“不变不换”和方便企业群众原则,即权利不变动,簿证不更换;依法办理变更、转移等登记工作时,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。
地址:桓仁县桓仁镇天后街3组50幢1号 电话:48275111 / 48862649
版权所有 :桓仁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辽icp备2023000402号